泥石流停止,村子已然全毁了,大桃树只留下光秃秃的树干依然屹立,村里再看不到一个完整的建筑,全是残垣断壁,或者是露出泥土的房柱。卫煌郑重地把李先生的尸体都掩埋好,在桃树周围插上三十七根西木桩,代表墓碑。李先生的木桩就在最中央的位置,紧靠桃树。
卫煌从没被泥石流毁坏的地里挖出了一筐红薯和萝卜,又从铁匠铺的废墟中找了一把砍柴刀护身,这才踏上出村的道路。
“七月十日,小雨,第一次离开桃源村,正式踏上求仙之路。这不是一个出门的好日子。”
“要想报仇,第一步必先踏上仙路,以夷制夷。先到附近的城镇看看,看看能否获得一些修仙家族或者门派的信息......这红薯泡了雨水,味道都淡了。”
卫煌一边嘟囔着一边嚼着嘴里的红薯,一边盘算着以后的路。
“那两个黑白仙人好强,穿黑袍的仙人召唤出的紫色火球能占据一大片天空,穿白袍的仙人一刀就把数十丈粗的天笋山拦腰截断,威力可以堪比导弹了。嗯,我记得两个仙人战斗的时候,灵气是先向两人聚集,随着法术和刀光的碰撞之后变成向外无序发散的。灵气会受到仙人的吸引,说明仙人的超能力八成和灵气有关系,仙人应该知道灵气的使用方法。灵气在使用完毕之后,就会自然逃逸,恢复成正常的形态。对,应该就是这样,搞清楚灵气的使用方法,就有可能成为仙人,就可以报仇了!”
经过一番推理,卫煌自认为搞清楚了仙人超自然力量的秘密。
“首先得找一个修仙家族或者门派拜师,哪怕入赘也行,然后就是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。要韬光养晦,不能一下子就暴露自己的真实目的。如果有人问我为何要修仙,我就说......”
卫煌沉吟了一下,找了一个俗套的理由:
“仙道自有黄金屋,仙道自有颜如玉。完美!”
渴饮露水,暮睡石,一路跌宕坎坷,十几天后卫煌终于走出大山,衣衫褴褛地来到了驿镇。
身背破筐,手拄拐杖,好似一个乞丐。
所谓驿镇就是以驿站为核心,居民自然聚集形成的镇子。
驿站有南来北往的商队经过,有酒楼,也有市集,是打听消息的好地方。
“唉,可总算到了。”卫煌找到酒楼的一侧墙壁,面向街道靠墙而坐,一边给自己糅脚,一边竖起耳朵,先了解一下外面的世界。
酒楼内,正有一桌子江湖客在大口喝酒大口吃肉,更绝的是他们的嗓门更大。
“你们知道吗?江南啊正在闹蝗灾!农户们都弃田而走了!一群泥腿子居然敢嚷嚷着大灾没饭吃,硬是不交租子,把县衙的围墙都给推倒了,还把县丞给打了!”
“我也听说了,听说带头的是天刀会的徐三爷,早些年徐三爷在江湖上可是闯出了一番名气,干些劫财济民的买卖!你说我要是现在过去投奔,能不能混个红头巾当当。”
红头巾是天刀会中的小头目,以扎红头巾作为区分,等级大概算个十夫长。
“你倒是想得美,就你这两下子,我们还不清楚嘛,最多混个普通帮众!”
一片哄笑声。
众人正说话间,一队护卫众多的的马队在酒楼门前停了下来。
“天刀会是什么土鸡瓦狗!在我们白家人面前,连狗奴才都不如!”带头的商人姓白,四十出头,高坐枣红马之上,不屑的说道,然后转头道:“陈镖头,麻烦你去安排一下!”
一名镖头模样的大汉跳下马车朝酒楼大喝道:“小二!二楼我们全包了!立即清场!收拾干净!好酒好肉只管上!再给我们的马匹喂上精粮!”
精粮就是在马料中掺入鸡蛋、玉米和黄豆,可不是普通的马能吃得上的。这个世道,就算是小康人家都吃不上这么好的东西。
一时间酒楼内所有的人都转头看了过来。
这个马队有二十几辆马车,数十个镖师,把酒楼门前的街道挤得满满当当。
马队中央有一辆豪华的马车,红木雕雀,金漆描眉,富贵之气逼人,此刻马车已经停住,珠帘斜拉,似乎有人即将要出来了。
“是白家的人!我看到白家商队的镖旗了!难怪这么嚣张跋扈!快看看是谁来了!”一名酒楼的江湖客认了出来,众人纷纷翘首以待。
一只粉红色的绣花鞋从马车上踏出,随后是一身点缀梅花的白裙,蛾眉弯弯,眼眸含星,端是一个八九岁的小美人,已经颇具倾国倾城之貌。
小美人站在马车上,极其有上位者气质的把四周一扫,众人纷纷底下头颅,不敢冒犯直视。
小美人暗自得意地微微颔首。
“这怕是白家的哪位小姐,跟随商队出游来了!”酒楼内的江湖客小声嘀咕着。
“真漂亮!哪怕是在我前世的女明星里面也是排得上前三的美人,现在就已经这么美了,以后还不得祸国殃民?”卫煌暗自嘀咕着,眼神上上下下打量着。现场只有他一个人胆敢如此作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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